各学院、博士研究生考生:
基于武汉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,为切实保障师生权益,现将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工作安排调整如下:
一、网上报名、缴费
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、缴费时间延期至2020年3月10日。
二、网上确认
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,以网上确认为准。
1.确认时间:2020年2月20日-3月10日。
2.确认程序:网上提交材料—确认考试(点击报名系统首页的“确认考试”按钮)
3.需上传的确认材料:考生个人身份证件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应届或在学硕士考生)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(往届硕士考生)、学位认证报告(仅有硕士学位的往届考生)等扫描件,按“报名号_姓名_材料名称”的方式命名,例如:1051299999_张某某_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。本校应届硕士或在校硕士生提交个人身份证件或校园卡扫描件即可。
4.报名信息登记表、专家推荐书、硕士研究生成绩单等扫描版本次不需要在报名系统上传。
5.网上确认审核结果将通过研招平台反馈,请考生关注手机短信,需要提供补充材料的及时按要求重新提交。
三、寄送纸质材料
完成网上确认且学籍学历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,按要求准备报名信息登记表、专家推荐书(签字、盖章手续完备)、硕士研究生成绩单等纸质材料,待我校实际开学后10日内寄出(邮政特快专递)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所有考生(含硕博连读、十年树人、申请-审核)都必须登录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”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、缴费、网上确认程序,并按要求寄送报名材料。
2.网报报名号生成后,报考信息包括院系、专业、方向、导师、考试科目、考试方式、报考类别、学习方式、专项计划等均不能修改!若有错误,须采用“新增报考信息”方式重新填报;其它个人信息可以修改!若身份证号码错误,须重新注册。
3.有多条报名信息的考生,选择信息准确的一条报考信息确认。报考信息以网上确认信息为准,一经确认不得修改,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。
4.逾期未完成网上确认、完成网上确认但报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,报考信息无效,无法参加考试。已完成网上确认但因报考资格审核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,报名费不予退还。
五、初试、复试时间安排
1.硕博连读(含“十年树人”计划)、申请-审核考核工作由各学院负责,具体安排待学校开学后咨询招生学院,或查看学院网站的有关工作通知。
2.初试和复试暂定2020年4月11-12日进行(根据省博士英语联考时间确定)。
如疫情防控需要调整考试安排,我校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公告,敬请各位考生关注。